关于做好2021-2022学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受理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2021-2022学年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受理工作的通知

学生资助字[2021]10

各学院:

根据山东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有关通知要求,现将我校2021-2022学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受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贷款申请受理时间

山东省各县(市、区)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时间为8月1日至9月12日。

二、贷款申请受理对象

我校全日制普通本科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位的山东省籍学生

三、贷款额度

本次申请2021-2022学年学费和住宿费(不含生活费),每学年贷款金额本科生不得超过8000元/人,研究生不得超过12000元/人主要用于解决学生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

四、贷款申请受理工作流程

山东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全部实行网上申请(网址:https://sls.cdb.co m.cn各学院(部)认真组织贷款学生做好在线注册、《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约定与承诺书签订、申请信息录入、贷款申请表打印等工作。

1.首贷

学生须注册并登录系统,提交贷款申请。具体流程详见附件1.《国开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指南(2021版)》。

2.续贷

1)续贷学生须提前登陆系统,更新完善个人联系方式、通信住址等信息,提交续贷申请,同时,填写续贷声明(简要汇报个人学习、生活状况,简述对国家助学贷款、个人诚信的认识等,100字以上,附件2可供参考),县(市、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其进行审核后即可办理。具体流程详见附件1

2)为科学应对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降低人员聚集带来的病毒传播风险,今年将在部分地区试点续贷远程办理,相关地区的续贷学生可以根据系统提示选择远程办理续贷。远程办理续贷的借款学生需要接受续贷远程受理服务协议,在经过支付宝人脸识别功能进行身份认证后,确认提交续贷申请。需要变更身份信息和关键就学信息以及需要新增共同借款人的学生,仍需携带相关书面证明材料到县级资助中心现场办理。

五、贷款审批发放工作安排

1.学生将贷款合同签订后持《受理证明》返校报到,届时以学院(部)为单位将《受理证明》,报送至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统一录入系统后,贷款流程结束,否则贷款办理不成功。

2.贷款资金将于11月20日前,通过“支付宝”平台进行发放。资金将先发放至贷款学生“支付宝”账户,再将《受理证明》中所手填金额划付至我校银行账户,学校收到资金进账后将分批次进行处理。

六、贷款注意事项

1.贷款学生要每年两次登陆“学生在线服务系统”及时更新电话等个人信息,以避免误期还款给个人征信造成影响。

2.休学、入伍等学籍变动的学生,由学生或者共同借款人持学籍更改证明,到县(市、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就学信息和还款计划的变更,可延长贴息的时间。如未变更仍以贷款系统信息为准,产生的利息需要个人承担。

3.在我校就读的外省籍学生申请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可参照山东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办法组织网上申请工作,具体情况请咨询生源地县(市、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为方便学生顺利贷款,对于申请非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外省籍学生,如需学校协助当地助学贷款部门开具相关证明,请学生填写附件3《青岛大学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证明》由所在学院(部)办理即可。如所需证明有特殊格式要求,办理时请自带材料。

六、工作要求及说明

1、请各学院(部)认真学习本通知要求,掌握政策,做好政策宣传工作,及时通知到每一位贷款学生,并请将本通知的电子版及附件提供给学生,供学生在假期期间参考使用。

2、新学期开学后,贷款学生持成功申请贷款后系统自动生成理证明》到学校报到,各学院(部)要及时给予注册,并办理相关手续。

3、暑假期间,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开通咨询热线0532-85950937,工作时间为每天8:30-11:30、1400-1700,解答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的疑问。




生 工 作 处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17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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