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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武装部工作职能

一、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军事路线、法律、法规,执行上级部门相关的文件和决定。

二、宣传《国防法》《国防教育法》《爱国主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开展国防教育活动,指导国防类学生社团。

三、统筹组织学生军事训练工作,负责组织军事理论课程教学与课程建设,管理军事训练器材等。

四、宣传征兵政策,开展征兵工作,协助应征学生办理入伍手续,协助退伍学生做好复学、发展、优待政策落实等工作。

五、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双拥”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转业干部和军属的优抚工作。

六、配合上级部署,负责民兵预备役建设工作,负责落实平时国防动员和战备相关工作。

八、完成学校和上级军事机关、教育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青岛大学学生工作处   武装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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