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大学字〔2023〕4号 关于表彰2022年学生社区管理先进单位、先进个人的决定

青大学字〔2023〕4号 关于表彰2022年学生社区管理先进单位、先进个人的决定


相关附件

上一条:我校组织开展2023级新生消防知识培训和疏散逃生演练-泓园、溆园

下一条:宿舍安全无小事,细心防患第一位

青岛大学党委学生工作部   学生工作处   武装部
地址: 青岛市宁夏路 308 号
邮编: 266071

鲁 ICP 备案 05001947 号 - 4      鲁公网安备 37021202000856号     

  • 官方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