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大学学生处消防安全规章制度

为预防火灾事故,保护学校财产和人员的生命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一、 消防安全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实行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和岗位安全责任,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本单位的工作日程。

二、 经常组织职工学习防火、灭火知识和有关消防工作文件,加强消防法规和遵守各项安全规章制度的教育;普及消防知识,培训消防骨干,总结、交流消防工作经验。

三、 办公室严格执行人走灯灭制度;工作人员应做好本室的安全工作。下班时必须关好门窗,切断电灯、电水壶等电气设备的电源。

四、 严格执行各项消防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发现不安全问题及时向领导汇报,提出改进意见。

五、 发现火险隐患和不安全因素应立即解决,并及时向领导汇报,提出整改意见。

六、 发现着火时应立即启动消防安全应急预案,力争将火灾损失降到最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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