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第21个
全民国防教育日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
各学院(部):
今年9月18日,是我国第21个“全民国防教育日”。为进一步提高全民国防意识,增强国防观念,学校决定在全校组织开展全民国防教育日宣传教育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强军思想为指导,特别是以习近平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上的讲话为指导,以“学百年党史,建强大国防”为主题,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群众性宣传教育活动,引导广大师生进一步强化国家安全意识、国防意识和忧患意识,增强依法履行国防义务的责任感,在全校形成热爱国防、关心国防、支持国防的浓厚氛围。
二、活动时间
9月18日至25日
三、活动内容
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各学院(部)要广泛开展“讲英雄故事、学革命先烈、做红色传人”主题实践活动,大力弘扬英雄主义精神,特别是要深刻学习领悟“坚持真理、坚守理想,践行初心、担当使命,不怕牺牲、英勇斗争,对党忠诚、不负人民”伟大建党精神,营造崇尚英雄、缅怀先烈、尊崇军人的良好社会氛围。普及宣传学习新颁布的《国防法》和《军事设施保护法》,学习《兵役法》、《国防教育法》、《国防动员法》、《反分裂国家法》等国防法律法规;组织参观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青岛主题展、五四运动与中国共产党创建主题展等展陈展览,及海军博物馆等各级国防教育基地;积极与驻地部队加强沟通联系,组织学生参观军营,强化学生“强国必须强军、军强才能国安”的意识,努力提高学生依法履行国防义务的责任感,激发学生爱军尚武、参军报国热情。各学院(部)在全民国防教育日活动期间,至少要组织一场主题宣讲活动,并利用各种宣传媒介大力宣传国防历史、国防法规和国防知识等国防教育有关内容。
四、有关要求
依法开展国防教育、增强全民国防意识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各学院(部)要结合实际,围绕本次活动的主题,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活动方案和实施计划,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切实提高全民国防意识,增强国防观念。
开展宣传教育活动的情况,请于9月27日17:00前发送到人民武装部国防教育中心邮箱qdjunshi@163.com,人民武装部将根据各学院(部)的活动开展情况评选“国防教育先进单位”。
联系人:刘萍,电话:85950919,13969892681。
党委学生工作部 人民武装部
2021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