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第22个全民国防教育日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

关于组织开展第22个

全民国防教育日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

各学院(部):

       今年9月17日,是我国第22个“全民国防教育日”。为进一步提高全民国防意识,增强国防观念,学校决定在全校组织开展全民国防教育日宣传教育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强军思想,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全民国防教育工作的一系列重要论述,坚持和加强党对全民国防教育的领导,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广大干部群众进一步增强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的深厚感情、居安思危的忧患意识、崇军尚

武的思想观念、强国强军的责任担当,使关心国防、热爱国防、建设国防、保卫国防成为全社会的思想共识和自觉行动。

      二、活动主题

      新时代爱国强军谱新篇

      三、活动时间

      9月17日至23日

      四、活动内容

      各学院(部)要结合“强国复兴有我”群众性宣传教育活动,普及学习《国防法》、《国防教育法》、《军事设施保护法》、《兵役法》、《国防动员法》、《反分裂国家法》等国防法律法规。广泛开展“讲英雄故事、学革命先烈、做红色传人”主题宣传教育和实践活动,大力弘扬英雄主义精神,营造崇尚英雄、缅怀先烈、尊崇军人的良好社会氛围。组织参观各级国防教育基地,通过宣讲报告、读书演讲、知识竞赛、文艺演出、故事汇等主题实践活动,大力弘扬革命英雄主义精神,强化广大师生“强国必须强军、军强才能国安”的意识,努力提高师生依法履行国防义务的责任感,激发学生爱军尚武、参军报国热情

      各学院(部)在全民国防教育日活动期间,至少要组织 1 次主题实践活动,并利用各种宣传媒介大力宣传国防历史、国防法规、国防知识等国防教育有关内容,宣传报道国防教育先进典型。

      五、有关要求

      依法开展国防教育、增强全民国防意识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各学院(部)要结合实际,围绕本次活动的主题,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活动方案和实施计划,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切实提高师生国防意识,增强国防观念。

      开展宣传教育活动的情况,请于9月25日17:00前发送到人民武装部国防教育中心邮箱qdjunshi@163.com,人民武装部将根据各学院(部)的活动开展情况评选“国防教育先进单位”。

      联系人:刘萍,电话:85950919,13969892681。



党委学生工作部  人民武装部

2022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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