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校行政各部门,校直属各单位:
今年 12 月 4 日是全国第七个国家宪法日,12月 1 日至12月7日是全国第三个宪法宣传周,12月份是我省《法治宣传教育条例》规定的法治宣传教育月。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推动宪法全面实施,进一步提高师生宪法意识,在全校掀起学习宣传宪法、贯彻实施宪法的热潮,学校决定组织开展“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暨法治宣传教育月主题教育和宣传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认真落实“七五”普法规划,加大全民普法力度,通过开展宪法系列宣传活动,大力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推动全校师生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
二、集中开展活动时间
2020年12月1日——12月7日
三、活动主题
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 大力弘扬宪法精神
四、主办单位
党委宣传部、党委学生工作部、法学院、工会、校团委、党委教师工作部、党委保卫部、校法律事务中心
五、协办单位
各学院(部)
六、“宪法宣传周”工作方案
(一)“宪法宣传周”活动启动仪式
时间:12月4日7:00
地点:浮山校区图书馆前广场
内容:升旗仪式、宪法诵读、国旗下演讲
参与人员:校领导、各学院师生代表
责任单位:校团委、党委学生工作部、党委宣传部、工会、党委保卫部、党委教师工作部、校法律事务中心、法学院、各学院(部)
(二)宪法大讲堂
第一讲
主讲人:董和平(法学院教授)
时间:12月4日(暂定)
地点:办公楼407会议室(线上、线下相结合)
内容:民法典的宪法治理意义
参与人员:全校师生代表
责任单位:党委学生工作部、党委保卫部、法学院、工会、党委教师工作部
第二讲
主讲人:祝小楠(市公安局刑警支队六大队二中队中队长)
时间:12月7日(待定)
地点:模拟法庭
内容: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知识讲座
参与人员:全校师生代表
责任单位:党委学生工作部、党委保卫部、法学院、工会、党委教师工作部
(三)“宪法宣传周”校园内宣传活动
时间:12月3日—5日
地点:浮山校区、金家岭校区
内容:
1.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宪法宣传手册,讲解宪法知识。
2.发放校园安全宣传材料,进行法律安全宣传。
参与人员:全校师生
责任单位:法学院、党委保卫部、法学院团委、法学会、法学院研会、法学院学生会、法学院融媒体中心
(四)法律AB剧比赛
时间:12月6日14:00
地点:模拟法庭
内容:根据法律实例,进行AB剧模拟。
责任单位:校团委、法学院
(五)“宪法在我们身边”主题班会
时间: 2020年12月1日——12月7日
主题: “宪法在我们身边”
内容:全校各班级组织学习宪法知识(法学院提供学习材料),以“宪法在我们身边”为主题召开班会,共同学习并诵读宪法章节,在班级内分享“我身边的法治故事”。
参与人员:全校各班级
责任单位:党委学生工作部、各学院(部)
(六)青岛大学大学生普法宣讲团宣讲活动
时间:12月1日-12月31日
地点:校园内、学校周边中小学和学校周边社区
内容:进行宪法和法律宣讲,提高群众法律意识
责任单位:法学院、校法律事务中心、党委保卫部
(七)“学宪法,讲宪法”宪法知识竞答
时间:12月1日—12月31日
内容:围绕“学宪法、讲宪法”知识开展竞赛
责任单位:校团委、法学院、各学院(部)
(八)“宪法在行动”微视频宣传活动
时间:12月1日—12月31日
内容:通过微平台进行以宪法宣传为主题的小短剧、小短片的系列宣传
责任单位:法学院、党委宣传部
(九)法院、律师事务所、检察院参访活动
时间:12月1日—12月20日
内容:旁听案件、了解律所工作情况并与律师交流
参与人员:全校师生
责任单位:校团委、校法律事务中心、法学院
(十)“宪法周读宪法”专题读书会
时间:12月1日—12月15日
内容:回顾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历次宪法改革,概括不同时期宪法的历史意义,对历次宪法进行比较分析。
责任单位:法学院、工会、各学院(部)
(十一)义务法律咨询
内容:开通法律咨询平台预约,面向校内外开展义工法律咨询。
责任单位:法学院、校法律事务中心
(十二)宪法宣传微平台联动
时间:12月1日—6日
内容:学宪法、讲宪法,开展校级、院级官方微信公众号等宣传平台的联动宣传
责任单位:党委宣传部、各学院(部)
七、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部门、各学院要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把握正确政治方向、舆论导向、价值取向。把开展国家宪法日系列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及早安排,周密部署,落实责任。各部门、各学院党政主要领导要积极主动参与到活动中来,示范带动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深入开展。
(二)多措并举,注重实效。各部门、各学院要结合各自实际,综合运用各种宣传手段,各类传播载体,广泛开展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拓展宣传覆盖面。要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师生,更多运用以案释法、析理说法、法律咨询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宣传,不断增强工作吸引力、感染力,提高宣传教育活动的实效性。
(三)突出重点,营造氛围。各部门、各学院要紧紧围绕活动主题,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准确阐释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科学内涵和核心要义。要深入学习宣传宪法,讲好中国宪法故事,使宪法精神深入人心,以宪法精神凝心聚力。各项主题活动牵头单位要切实负起责任,根据工作需要明确相关参加单位,加强协调沟通,整合资源,形成合力,努力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
(四)及时总结,注重宣传。各学院(部)要对开展的主题活动及时总结宣传,形成2020年“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总结报告,于12月15日前发送到qdfdyfz@163.com。
党委宣传部
党委学生工作部
党委教师工作部
党委保卫部
工会
校团委
法律事务中心
2020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