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根据学校推进落实教育部关于“一站式”学生社区综合管理模式改革的工作要求,充分发挥学生公寓育人阵地作用,提升本校学生公寓文化建设水平和育人质量,决定进行学生社区管理先进单位、先进个人、文明宿舍、文明标兵宿舍的推荐评选工作,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项目及要求
(一)“学生社区管理先进单位”的评选工作
参照《学生社区管理先进单位评选办法》(附件1),各先进单位根据本学院(部)情况,提交材料表(附件5),再由学生社区服务中心评选出本年度学生社区管理先进单位。材料内容包括文明宿舍活动月期间学院(部)宿舍管理和文化建设情况,宿舍内务卫生及违纪情况,政工人员深入宿舍情况等。
(二)“学生社区管理先进个人”的评选工作
参照《学生社区管理先进个人评选办法》(附件2),各学院根据本学院学生政工人员在学生社区管理中的工作业绩进行初选,并提交材料表(附件5)。材料内容包括文明宿舍活动月期间政工干部及有关人员的宿舍管理和文化建设情况,宿舍内务卫生及违纪情况,政工人员深入宿舍情况等。
(三)“文明宿舍”和“文明标兵宿舍”的评选工作
各学院(部)按照《文明宿舍、文明标兵宿舍评选标准》(附件3)的要求,结合《文明宿舍活动月评比分配表》(附件4),选出宿舍卫生成绩良好,无违纪无安全事故,积极参加学校活动的宿舍,提交“文明宿舍”和“文明标兵宿舍”名单(附件5)。
二、报送方式及要求
各学院(部)将汇总名单和材料的纸质版于 2022 年 12 月 19 日下午 17:00 前送至学生社区服务中心(泓园8号楼101),电子版发至xsc_gyzx@qdu.edu.cn,联系电话:85957396。
学生社区管理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学生社区文明宿舍、文明标兵宿舍的评选工作,学校审批后统一进行表彰奖励。各学院(部)按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实施,上报材料统一用作学校文明宿舍活动月的总结、存档和展示。学校将本次评选结果纳入本年度学生工作考核内容。
附件:1.学生社区管理先进单位评选办法
附件:2.学生社区管理先进个人评选办法
附件:3.文明宿舍、文明标兵宿舍评选标准
附件:4.文明宿舍活动月评比分配表
附件:5.提交材料表
学生工作处
2022 年 12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