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为更好地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精神,全面推进我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和发展,不断培养我校学生的创意思维、创新能力和创业精神,激发学生科技创新、实践成才、自主创业的热情和动力,培育我校学生崇尚科学、钻研探索、敢于创新、个性发展的成长气质,现将青岛大学“校长杯”创新创业大赛(简称“校长杯”双创大赛)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大赛宗旨
大赛秉承“崇尚创新、研学结合、跨界协作、有所突破”的理念,为学生发展创意、创新和创业能力搭建平台;挖掘和培育一批与学科联系紧密、有一定科研实力、富有创新意识和发展潜质的“种子”项目;打造我校创意、创新和创业的生力军;培育有内涵、有活力、有突破的创新创业校园文化,促力学生成长成才。
二、组织机构
大赛由学生工作处、创新创业学院发起主办,各个学院(部)协办。
大赛设专家委员会,由“互联网+”创新创业大赛国赛评委、我校创新创业导师、学科专业导师等专家组成。
三、参赛对象
全日制在校本科生、研究生以及留学生,创业类项目以企业为单位参加比赛的可以放宽到毕业5年内的我校毕业生。大赛必须以团队(或企业)的形式参加,参赛团队由2-5名同学组成,鼓励跨学科专业组队。
留学生如果担任项目负责人需要有国外学籍(国籍不限),即具有国外学籍来我校交换学习的留学生,或者我校保留学籍赴境外高校学习的学生;同时要求是在校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本科、硕士、博士。港澳台学生类推。
四、比赛类型
根据参赛项目所处的创业阶段、已获投资情况和项目特点,大赛分为创意组、初创组、成长组和就业型创业组。具体参赛条件如下:
(一) 创意组。 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在报名截止时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
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我校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或留学生。
(二) 初创组。 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未满 3 年(2015 年 3月 1 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不超过 1 轮次。参赛申报人须为初创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我校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或留学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3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
(三) 成长组。 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 3 年以上(2015年 3月 1 日前注册);或工商登记注册未满 3 年(2014 年 3 月 1 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 2 轮次以上(含 2 轮次)。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我校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或留学生,或毕业 5 年以内的毕业生(2013年之后毕业)。
(四) 就业型创业组。 参赛项目有效提升大学生就业数量与就业质量,参赛项目在报名截止日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我校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或留学生。若参赛项目在 报名截止日前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我校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或留学生,或毕业 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3年之后毕业)。
初创组、成长组和就业型创业组中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参赛成员合计不得少于 1/3。对于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的项目,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教师的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 50%(其中参赛成员合计不得少于15%)。
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允许跨校,鼓励跨院组建团队。每个团队的参成员不少于 3 人,须为项目实际成员。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可借用他人项目参赛。
五、参赛项目要求
参赛项目鼓励能够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领域紧密结合,培育基于互联网新时代的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发挥互联网等新技术在促进产业升级以及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中的作用,促进制造业、农业、能源、环保等产业转型升级;发挥互联网等新技术在社会服务中的作用,创新网络化服务模式,促进其与教育、医疗、交通、金融、消费生活等深度融合。
参赛项目主要包括以下类型:
1.现代农业,包括农林牧渔等;
2.制造业,包括智能硬件、先进制造、工业自动化、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材料、军工等;
3.信息技术服务,包括工具软件、社交网络、媒体门户、企业服务等;
4.文化创意服务,包括广播影视、设计服务、文化艺术、旅游休闲、艺术品交易、广告会展、动漫娱乐、体育竞技等;
5.商务服务,包括电子商务、消费生活、金融、财经法务、房产家居、高效物流等;
6.公共服务,包括教育培训、医疗健康、交通、人力资源服务等;
7.公益创业,以社会价值为导向的非盈利性创业。
参赛项目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项目立意应弘扬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参赛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涉及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须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 对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 一经发现即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参赛项目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报名时需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专利证书等;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报名时需提交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股权结构、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
六、材料报送及相关要求
(一) 项目计划书。 内容主要包括产品或服务介绍、市场分析及定位、商业模式、营销策略、财务分析、风险控制、团队介绍及其他说明。创意组根据团队创意设计撰写项目计划书,初创组、成长组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撰写创业项目计划书。初创组、成长组和就业型创业组中完成工商登记注册的参赛团队还需将组织结构代码证、营业执照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情况、股权结构及其他佐证材料(专利、著作、政府批文、鉴定材料等)附在项目计划书中。 项目计划书以“项目组别+项目名称+学院名称.pdf”格式命名(例如:创意组+智能快递+自动化学院.mp4),大小不超过20MB。
(二) 项目演示文档。 专家评审和项目团队答辩时需 PPT 格式的演示文档,以“项目组别+项目名称+学院名称.ppt”格式命名。
(三) 展示视频。 申报项目需提供一分钟展示视频。展示视频要求画面清晰流畅,声音清楚,大小不超过 50MB。 生成视频时,建议视频编码为 H.264,音频编码为 AAC,分辨率为 800*600,以“项目组别+项目名称+学院名称.mp4” 格式命名。
七、赛程安排
赛事安排选拔和培训两大部分:
(一)海选报名。各学院需按照通知要求,通过多种形式(如学院初赛),组织本学院的项目海选。并安排所有参赛作品需在2018年3月19日前提交,不收取纸质材料,所有材料以学院为单位发送邮箱cxcygy@126.com@163.com。
(二)初赛(2017年3月底前)。初赛包括专家评审、现场展示、答辩等环节。
比赛方式:专家组审阅项目计划书、一分钟展示视频及其他佐证材料,对项目团队成员现场答辩10分钟。根据专家评价结果,将参赛项目分为A、B、C、D四类,其中A类项目(20项)直接进入金奖银奖决赛,B类项目(20项)进入决赛复活赛,C 类项目(40项)直接确定为铜奖,D类项目淘汰。
(三)大赛集训营(4月1日-15日)
所有A类20个项目以及B类20个项目都要参加大赛集训营。集训营邀请相关比赛的国赛、省赛评委为同学们提供免费的课程培训和训练,进一步提高项目质量。不参与项目深化培训,将视为自动放弃决赛资格。
(四)复活赛(4月20日前)
复活赛:对20项B类项目进行复活赛。专家组审阅项目计划书、一分钟展示视频及其他佐证材料,对项目团队成员现场答辩10分钟,遴选出10个项目进入金奖银奖决赛。
(五)大赛加速营(4月21日至5月20日)
所有A类20个项目以及B类复活的10个项目都要参加大赛加速营。加速营邀请相关比赛的国赛、省赛评委对项目进行分类、分组及一对一辅导,在项目内容及材料、形式等方面进行优化提升。不参与项目深化培训,将视为自动放弃决赛资格。
(六)金奖银奖决赛(5月底前)
评审专家组根据参赛团队的现场展示(15分钟)和回答评委提问(5分钟)情况,将进入金奖银奖决赛的30个项目分别确定为金奖和银奖,其中金奖10项,银奖20项。
本次比赛将作为第四届“互联网+”创新创业大赛的校赛,所有初赛项目必须按照通知要求在第四届“互联网+”创新创业大赛官网上进行提交和审核(具体提交网址、时间和要求另行通知);获奖团队应积极参与后期“互联网+”创新创业大赛省赛选拔和培训。
八、奖励设置
大赛设置金奖10项、银奖20项、铜奖50项,获奖项目均颁发获奖证书,金奖项目每项奖励1万元。
奖项设置及数量最终根据学生项目数量和质量确定,允许部分奖项不满额或者空缺。
所有获奖项目可优先入驻青岛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基地、创业苗圃及校外孵化基地,并获得相关政策扶持及指导服务。
九、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此次大赛意在培养大学生的创新精神、探索意识和实践能力,发现、培育、扶持一批有创新潜质和研究能力的优秀人才,引导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蓬勃开展,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赛事选拔出的优秀团队将是我校推荐参加各种国家级赛事的主要后备力量,我们一定要科学认识大赛定位,挖掘培育出我校创新人才的“种子”力量,要从改善人才培养模式、激发学生成长成才的内生动力的高度和层面做好赛事的宣传、发动和组织工作。以大赛的举办为契机,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提高学生创新精神、探索意识和实践能力,努力营造有利于创新人才成长的育人环境。各学院高度重视、统筹分工,通过多种形式做好申报作品的遴选推荐工作。
(二)做好宣传指导。
要认识学习研究大赛的要求,精确掌握赛事的范围、时间、规格、材料等信息,参赛作品一定要切合大赛的主题,制定工作日程、计划安排,发动学生积极组队申报,鼓励学生主动寻求专业教师的指导帮助,鼓励跨学院、跨专业组队,鼓励强强联手、鼓励学科交叉,鼓励师生同创,注意团队年级梯队构成,注重团队建设和持续发展。坚持以赛促学、以赛促练,推进创新创业训练和实践。引导学生关注社会需求,提升参赛项目的应用价值和市场价值。
(三)做好赛事服务保障工作
各学院要制定专人负责大赛组织联络工作,为参赛学生提供实验室开放等便利措施,帮助学生组建指导教师团队,力争多方支持,为参赛团队提供必要的条件支持、政策扶持和经费保障。对参赛团队的学生根据参赛情况给予奖励,认定创新创业学分,并在评奖评优等方面予以倾斜;对成绩优异参赛团队的指导教师进行奖励,有效激发广大教师和学生投身创新创业教育与实践的热情和激情。
创新创业学院将继续对接各级大赛的评委、专家,整合资源为各个学院的院赛选拔、项目辅导提供服务。
十、其他事宜
寒假将至,各个团队和相关同学可以利用假期时间积极准备,梳理项目,精进提高;请各学院通过各种方式在同学们中广为宣传,进行指导。
赛事推进情况及其他工作安排,请关注网上办公及学生处网站及微信公众号。联系人:周轶;电话:85953127。
学生工作处
创新创业学院
2018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