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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学生校长助理选聘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部):

为深入贯彻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进一步突出学生在学校现代大学治理体系中的地位,发挥学生在办学治校中的重要作用,建立校领导和学生之间直接的沟通交流机制,使学生成为学校改革发展中的参与者、实践者和贡献者,更好地为学校事业发展贡献力量,经研究,决定开展学生校长助理聘用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选聘对象

在校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2019级)(以下简称研究生),本科生(2019级、2018级)。

二、选聘人数

15人

三、选聘条件

(一)热爱学校,关心学校,对学校的机构设置、专业方向、办学定位等有一定的了解,关注学生成长需求。

(二)学生干部(学生会、社团、班级),中共(预备)党员优先。

(三)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文字写作能力强。

(四)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各方面表现突出,在学生中具有广泛的群众基础和较高的威信。在学期间,学习成绩优良,无不及格科目。

(五)能积极投身到维护学生利益、促进学校改革和发展的各项工作中,有效发挥民主参与学校事务的作用。

四、选聘程序

(一)报名:学生可根据“选聘条件”自主报名。填写学生校长助理申报表,并由各院系学生工作部门进行资格审查和推选,以学院为单位报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

(二)初选: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者,将在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的统一组织下进行笔试初试,成绩合格者进入复试。

(三)复试:学校成立“学生校长助理遴选考核小组”对进入复试的学生进行面试考核,考核内容包括:自我介绍、岗位认识、现场答辩等环节。

(四)候选人公示:根据参选学生总成绩排序,确定“学生校长助理”候选人,并公示三天。

(五)确定人选:学校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将对候选人进行考察工作,最终确定学生校长助理人选,聘用上岗。

五、岗位职责

(一)负责收集、整理、反馈学生对学校建设和发展,特别是教学科研、人才培养、后勤管理、安全稳定等方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定期向校长及相关职能部门反映学生的诉求,并提出合理化建议。

(二)列席学校相关会议和活动,并代表学生积极参与涉及学生切身利益的相关制度、政策的起草和修订;积极向全校学生介绍和宣传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监督学校有关制度的落实情况。

(三)每学期结合学校重点工作和学生关心的热点问题,协同相关部门开展调研,并提交调研报告;定期组织召开交流会,和校领导、职能部门、学生组织、学生代表等沟通交流学生切实关注的问题。

(四)密切联系学校各职能部门,相互协作,帮助学生解决其关心的问题和困难。

(五)加强自身业务学习,提高工作能力和水平。在任期届满时撰写工作总结,并做述职报告。

(六)完成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交给的其它工作。

六、任期及换届时间安排

(一)学生校长助理原则上聘期为一年,对聘期内不能胜任岗位工作的同学,终止聘用,缺额岗位另行招聘。

(二)此次学生校长助理招聘时间拟安排在12月,受聘学生于2020年1月开始履行工作职责。

七、报名要求

符合上述条件的学生可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填写附件1《青岛大学学生校长助理申请表》,交至学院。学院汇总填写附件2《青岛大学学生校长助理汇总表》,于12月20日(星期五)前交至办公楼202。电子版发送至qddxxzzl@163.com。联系人:刘俊孜,17852836439,张均虎,17852321798,牟子元,85955500。

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

党委学生工作部

2019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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