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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青岛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中心申报入驻(延期孵化)的通知

各学院(部):

我校大学生创新创业中心(原供热中心三楼)运行一年多来,为有创新精神和创业实践的同学提供给了平台支撑。截止12月,原入驻团队或公司入驻协议到期。为更好地发挥了该中心的引领、培育、孵化作用,现将有关申报入驻或延期孵化申请等工作安排如下:

一、相关安排

1、2017年1月4日上午12点截止申报入驻和延期申请。

2、申报团队(公司)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青岛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中心入驻申请书》(见附件1.);

(2)辅证材料:公司营业执照、获奖证书复印件、发明专利证书复印件、产品、作品集、公司财务报表等;

(3)已经在中心入驻的团队或者公司如需要申请延期,需另附说明,说明延期孵化的理由,阐明项目存续价值;

3、学期末完成申报审核,与符合要求的团队签订入驻协议,协议期一年。

二、申请条件

1、项目或者公司负责人为青岛大学在校学生;

2、在校期间无违纪记录,能自觉遵守大学生创新创业中心相关管理规定;

3、创业项目或公司具备一定商业价值和市场前景,获得专家认可;

4、已经在中心入驻的团队或者公司确实需要申请延期的,需要在上期协议期间无违纪违规行为,并且经营良好、有重大获奖或对在校生创新创业活动有实际帮助;

5、在国家级、省级创新创业大赛中获得奖项的创业团队、公司优先入驻。

三、工作要求

1、及时通知到有创业意向的学生,组织符合申报条件的学生和项目积极申报。并借此机会全面了解掌握各自学院学生创业情况,做好备案、统计和分析。

2、严格对《青岛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中心入驻申请书》进行把关、审核,推荐优秀的创业项目(公司)提交到创新创业中心。

3、对申请入驻创新创业中心的创业项目或公司加强指导、引导和帮助,鼓励学生结合专业知识大胆创新,从实践中学习提高,凝练创业品格,探索尝试实践成才新渠道。

附件1.《青岛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中心入驻申请书》

学生工作处 创新创业学院 2016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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