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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发布!青岛大学2019年“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活动通知来啦!

2019年12月01日 15:04  点击:[]

各学院(部):

今年12月4日是全国第六个国家宪法日,12月1日至7日是全国第二个宪法宣传周。为进一步提高师生宪法意识,在全校掀起学习宣传宪法、贯彻实施宪法的热潮,按照上级统一部署,结合我校实际,决定在学校开展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宣传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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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认真落实“七五”普法规划,加大全民普法力度,通过开展宪法系列宣传活动,大力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推动全校师生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

P2

二、 集中开展活动时间

时间:2019年12月1日至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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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活动主题

弘扬宪法精神,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P4

四、主办单位

法学院团委、法学院法学会、法学院研究生会、法学院学生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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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开展的主要活动

01

“宪法宣传周”启动仪式暨立德树人大讲堂

时间:12月2日上午9点

地点:青岛大学国际学术交流中心博学厅

活动内容:宪法宣传周启动仪式、大学生普法宣讲团成立、侯欣一教授专题报告

参与人员:校领导、青岛市司法局领导、青岛市教育工委(教育局)领导、青岛大学共建中小学师生代表、学校周边社区代表、教师代表、全体学工人员、学生代表

责任单位:党委学生工作部、法学院、党委宣传部、党委教师工作部、校团委、党委保卫部、合作发展处、校法律事务中心

02

“宪法晨读”活动

时间:12月4日早7点

地点:浮山校区图书馆前广场

参与人员:校领导、教师代表、学生代表

活动内容:升旗仪式、宪法诵读、国旗下演讲

责任单位:党委学生工作部、校团委、法学院、党委宣传部

03

“宪法宣传周”校园内宣传活动

时间:12月1日——12月7日

地点:浮山校区、金家岭校区

参与人员:法学院法学会、法学院学生团委、法学院研究生会、法学院学生会、法苑报、新媒体中心

活动内容:

1.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宪法宣传手册,讲解宪法知识。

2.发放校园安全宣传材料,进行法律安全宣传。

3.设立法律咨询服务点,解答法律问题。

4.宪法知识问答并进行奖品发放。

责任单位:党委学生工作部、法学院、党委保卫部、校法律事务中心

04

宪法大讲堂第二讲

时间:12月3日(19:00-20:30)

地点:笃行楼模拟法庭

活动内容:青岛大学教授、中国宪法学研究学会副会长、国际宪法学协会理事、山东省宪法学研究会顾问,著名宪法学专家董和平专题报告

参与人员:全校师生代表、社区代表

责任单位:党委学生工作部、党委教师工作部、法学院

05

模拟法庭表演赛

时间:12月5日

地点:模拟法庭

与会人员:全校师生代表、中小学生代表

活动内容:高校模拟法庭大赛获奖团队开展模拟法庭表演赛

责任单位:党委学生工作部、法学院、党委宣传部、合作发展处

06

“学宪法、讲宪法“主题班会

时间:12月1日-12月7日

活动内容:围绕“学宪法、讲宪法”开展主题班会。

参与人员:全校所有学生班级

责任单位:党委学生工作部、法学院、各学院

07

“我身边的法治故事”征文比赛

时间:11月27日-12月7日

活动内容:围绕“学宪法、讲宪法”,在全校范围内开展“我身边的法治故事”征文比赛。

参与人员:全校学生

责任单位:校团委、法学院、各学院

08

青岛大学大学生普法宣讲团宣讲活动

时间:12月1日-12月31日

地点:校园内、学校周边中小学和学校周边社区

内容:进行宪法和法律宣讲,提高群众法律意识。

责任单位:法学院、校法律事务中心、党委保卫部、合作发展处

09

青岛大学法律咨询服务微信平台

时间:12月4日上线

地点:校园内、学校周边中小学和学校周边社区

内容:定期解答师生的法律问题,并对典型问题进行集中解答和推送。

责任单位:法学院、校法律事务中心

P6

六、有关要求

高度重视,精心组织。

01

各部门、各学院要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把握正确政治方向、舆论导向、价值取向。把开展国家宪法日系列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及早安排,周密部署,落实责任。各部门、各学院党政主要领导要积极主动参与到活动中来,示范带动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深入开展。

多措并举,注重实效。

02

各部门、各学院要结合各自实际,综合运用各种宣传手段,各类传播载体,广泛开展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拓展宣传覆盖面。要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师生,更多运用以案释法、析理说法、法律咨询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宣传,不断增强工作吸引力、感染力,提高宣传教育活动的实效性。

突出重点,营造氛围。

03

各部门、各学院要紧紧围绕活动主题,突出宪法和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的学习宣传;结合各项活动主题,面向师生等各类对象开展有针对性地法治宣传。要利用多种方式及时宣传、报道活动的开展情况,营造良好的法治宣传氛围。

党委学生工作部

法学院

党委宣传部

党委教师工作部

校团委

党委保卫部

合作发展处

校法律事务中心

2019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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